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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体育部科研制度
科研工作由体育部主管科研工作的主任负责。根据高校体育改革和我院体育教学改革的情况,拟定体育部每年科研计划。首先,争取省、学院科研项目;按职称分配科研任务;购置必需的科研仪器;检查科研工作的进度和质量,努力将体育部科研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。
体育部每年立项2-3个课题。每项科研经费500----1000元。由教师自由选题。课题评审组由体育部主管科研的领导和两名高级职称组成。鼓励横向课题研究(第一主持人或第一作者为本体育部教师,方给予科研经费资助)。以取得科研成果、教学成果作为体育部科研上水平的标志,争取每年发表高质量的论文。已立项的课题,并按时完成的体育部组织验收,验收通过的发放课题费;没有完成的,不准再申请课题;不能按时完成的,本课题组负责人3年内不准申请体育部课题。
体育部每年12月10日举办一次青年教师(35周岁以下)论文报告会。12月5日上午8:30分将论文送交体育部秘书处;未交者按弃权处理。论文是未发表的;论文的第一作者是本体育部教师(以后更改作者和顺序,体育部有对其经济处罚权)。论文评比标准是:1.立题新颖;2.成果研究有一定的深度;3.成果的论据充足,论证逻辑性强;4.研究成果对理论建设或实践指导有一定的意义。获得等级奖的教师给予物质奖励,一等奖奖金:500元;二等奖:300元;三等奖:200元;纪念奖:100元,获奖的教师综合测评分别加3、2、1分。
教师科研任务按职称分配。
i. 教授:每2年在国家一级学报、核心期刊的正刊发表论文1篇,或每1年发表有标准刊号、核心期刊的增刊论文1篇。
ii. 副教授:每3年在国家一级学报、核心期刊的正刊发表论文1篇,或每年发表1篇有标准刊号、核心期刊的增刊论文1篇。
iii. 讲师:每2年发表有标准刊号、核心期刊的增刊论文1篇。
iv. 助教:在助教期间发表有标准刊号的论文1篇。
国家一级学报包括:《体育科学》(学院划列的重点期刊)。
体育核心期刊包括:《中国体育科技》、《体育学刊》、《体育与科学》、《北京体育大学学报》、《上海体育学院学报》、《成都体育学院学报》、《天津体育学院学报》、《武汉体育学院学报》、《广州体育学院学报》。另外,期刊封面注有"中文核心期刊"字样的学术期刊均算。
说明:1篇国家一级学报相当于2篇核心期刊;1篇核心期刊的正刊论文相当于2篇标准刊号、核心期刊的增刊论文;1篇标准刊号、核心期刊的增刊论文相当于2篇内部刊物或论文集。第二作者2篇相当于1篇第一作者,不足2篇按0.5篇计。
超额完成本职称科研任务给予奖励。
i. 国家一级学报(学院划列的重点期刊)论文奖励80学时的标准课时费;核心期刊的正刊1篇奖励40学时的标准课时费;有标准刊号和核心期刊的增刊论文1篇奖励20学时的标准课时费;内部期刊或论文集1篇奖励10学时的标准课时费。多篇论文奖励可以累加。论文每年统计一次。第二作者参照第71条"说明"一栏执行。
ii. 在著书和编写教材方面,必须是公开发表的和本院使用的内部教材,并符合学院有关规定,专著奖励3000元;合著第二者奖励1500元。教材第一主编奖励2000元,第二主编减半;副主编1000元,第二副主编减半,依此类推。编委200元。未公开发表的院内使用教材,奖励为上述的四分之一。
iii. 科研、教学成果或著作或教材或论文获得国家(自然、社科类)一等奖奖励10000元,二等奖7000元,三等奖5000元;;获得省级一等奖5000元,二等奖3000元,三等奖2000元;获得学院一等奖1000元,二等奖500元,三等奖200元。排名第二或第二作者(本体育部教师)的奖励是排名第一或第一作者的二分之一。获得单科奖的国家一等奖2000元;二等奖1000元;三等奖500元。省取国家相应奖项的1/2奖金。
说明:
1. 标准课时费是指不受职称限制的课时费,规定为每1学时20元。
2. 上级单位奖励后体育部可重复奖励。
3. 被CSSCI和新华文摘检索的论文,再奖励2000元;被中国人民大学《书刊复印中心》检索的论文,再奖励1000元。
未完成科研任务的教师扣除40学时的标准课时费。完成1/2的扣20学时的标准课时费。标准课时费参照第72条"说明"。
每年的12月15日为体育部论文统计时间。上午8:30分将论文原件交给教学秘书处,过时不候。
②体育部学术带头人评选标准(红字,双击后显示内容)
一、思想素质(20分)
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和解放思想,拥护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爱岗敬业,责任心、事业心强;维护学院和体育部的利益,团结同志,爱护学生,与人协同合作能力强。
二、理论水平(20分)
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理论水平;重视自身理论水平的提高和随着学科发展知识结构的搭建;学术立场观点鲜明,并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;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反对学术腐败。
三、教学水平(20分)
热爱体育教学工作,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;有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经历;教学评估成绩近两年均在80分(含)以上。
四、科研能力(40分)
1.有明确的学术方向,有厚重的知识积累,有亲历的实践过程。
2.立足体育教学,有解决体育基础理论与实践的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3.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,其中一篇为核心期刊(正刊)。
4.主持院级以上课题一项。
③体育部学术带头人评选办法(红字,双击后显示内容)
评选步骤:
1.教研室、研究室初选并报送个人资料。
个人资料包括:⑴事迹材料一份;⑵近两年发表的学术论文(原件);
⑶近两年教学评估成绩;⑷近两年综合测评成绩。
2.体育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
专家组成员:
体育部主任任组长,组员从高职教师中随机抽取4人组成评估组。参与评选的高职教师不再参加评估组。
⑴资格审查 ⑵看材料 ⑶投票
3.专家组通过以后,报体育部审批。
4.公示5天。
5. 待遇:100元/月
6. 每两年评比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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